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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红帽”传播大文明保驾护航
发表时间:2016-07-12 来源: 福州文明网

  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7月11日 新华社)

  在生活中,我们能看到形形色色的志愿者,他们头戴小红帽,身穿红背心,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志愿者前去雪中送炭,为需要帮助的人送去甜美的微笑和热情的服务,同时也给不断发展中的城市添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如今志愿服务已经深深的融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他们是传播城市文明的载体,更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使者。然而,我们的志愿者队伍还是一支年轻的生力军,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诸如志愿者专业素养不高、志愿服务事业自主空间不足、志愿者服务思想不到位,笔者看来,《意见》的出台,正是着力于解决志愿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短板,使志愿者服务事业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意见》的出台,对志愿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志愿者要提高专业素养。由于志愿服务事业刚刚起步,志愿者人才流动性大,并且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很多志愿者空有一颗热情服务的心,却使不上劲。因此,《意见》指出要建立志愿服务组织人才示范培训机制,培养一批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熟练掌握服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志愿者骨干,正是补齐了人才缺乏这一短板。留住了人才,志愿者服务队伍会自然而然的壮大起来。

  《意见》的出台,为志愿服务事业的自主空间提供了有力保障。独立性和自治性是志愿组织的基本特性之一,也是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必备能力。在志愿服务开始的萌芽阶段,通过政府主导,和行政化有利于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但是长此以往也渐渐使得志愿服务更加行政化或是流于形式,大大削减了人们对参加志愿者活动的积极性。因此,《意见》指出,要坚持正确引导、依法自治,充分尊重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性、志愿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特点,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依法自治。使得志愿者服务更具生命力。

  《意见》的出台,为志愿者明确了思想原则,让志愿者“不忘初心”。当我们头戴小红帽,身穿红背心,不为别的,正是为了服务他人,传播文明。但是也有一些人参加志愿者的目的却显得不够“纯粹”,在荣誉的奖励的驱使下,而参加了这个自己本不愿意参加的组织。思想不纯何谈尽心尽力的为他人服务。《意见》的出台点明了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使志愿服务组织有了明确的思想定位。

  有了《意见》的保驾护航,相信志愿服务在今后会变得更加出彩,让“小红帽”传播大文明更加底气十足。(黄道杭)

(责任编辑: 黄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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