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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未成年人暴力倾向须多管齐下
发表时间:2016-11-15 来源: 福州文明网

  教育部11日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11月12日新华社)

  中小学生欺凌是一种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伤害事件,对于这些校园问题,除了教育部门,网络、电视、家庭、社会等多方都在密切关注,很多专家意见也给出了积极的心理干预,但是这样的问题还是时有发生。整治未成年人暴力必须多管齐下。

  整治未成年人暴力倾向,心理健康教育要同步跟上。笔者觉得,心病还得心药医,人没有生来就是天生的恶,一些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主角和受害者,大多有心理问题,这些孩子不是出生在单亲家庭,就是被家庭娇惯,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狭隘心理,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积怨在心,处心积虑地打击报复。因此,要彻底根治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首先要解决这些问题孩子的心理问题,只有拓宽他们的心理格局,才能有的放矢地帮助他们认识到欺凌同学是一种恶,一种耻。

  整治未成年人暴力倾向,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毋庸置疑,一个有道德的人,会懂得尊重,懂得爱护弱小,不会为自己的不道德找借口。而这一切,和道德认识有必然的联系。要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首先要让孩子认识到,面对中小学生欺凌,不能只顾自扫门前雪,只有用道德的力量去积极干预欺凌危机,才能真正让学生认识到,中小学生欺凌只有大家抵制,欺凌才不会如此嚣张。

  整治未成年人暴力倾向,学生普法教育要作为教育之重。只有通过普法教育,让学生认识到,中小学生欺凌是违法的行为,谁违法,谁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学校只有将普法教育融合在日常安全管理,才能在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中,处处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肃处理涉事学生,处理涉事单位领导,才能让学校教育真正用法规来为中小学生欺凌套上“紧箍咒”。

  整治未成年人暴力倾向,必须为学生构建安全的学习环境。无论是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还是对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大环境整治一定要加强,只有不断加强社会力量干预,尤其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才能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未成年人暴力倾向是一种毒瘤,只有通过多方努力,多管齐下,才能将其刮骨疗毒,不再让其出来危害青少年的道德良知,为青少年成长营造健康的成长空间。(王关林)

(责任编辑: 黄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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