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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小区鸣炮 “移风”更需“易俗”
发表时间:2019-12-30 来源: 福州文明网

  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依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五届〕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于12月1日施行。(福州新闻网)

  烟花爆竹燃放,代表着喜庆吉祥,也代表着地域的风俗习惯。一方山水养育一方人,在福州长乐这个海滨城市,烟花爆竹燃放成了一种生活的习惯,每隔初一、十五,或者是婚丧嫁娶,都要在城区、小区燃放鞭炮,这种“高楼型”鞭炮燃放模式,早已成为了海滨小城长乐的一种民间风俗。

  然而,尽管这是民间风俗,可这样的风俗却对城区市民来说,无疑是一大危害。早晨四五点,就有鞭炮声响起,甚至在白天也有鞭炮从高楼飞下来,行人心惊胆战。那么,“高楼型”燃放鞭炮的模式需不需要改?这种“心惊胆战”的风俗习惯改如何传承呢?

  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文化素养。风俗是文化,是意识形态,是约定俗成的礼仪。新时代背景下的风俗,应当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创新时代文化”为基础,把提高全民文化素养作为风俗的主要内容之一。燃放“高楼型”烟花爆竹,不但是不文明的行为,而且损毁了风俗原本的印象。那么,在新时代背景下,移风易俗的力度就需要加大,强度就需要加强,要组织专门人员、志愿者,为广大市民做移风易俗好处的宣传,把“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创新时代文化”作为提高全民文化素养的重要内容,进行普及,使得风俗成为文明的礼仪。

  严格节日烟花爆竹燃放制度,禁止“高楼型”燃放模式。在城区、市区、高楼居民区,环保部门、执法部门要联合社区、街道,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把文明过节深入人心。同时,也要严格街道社区烟花爆竹的燃放,要有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的制度,把什么时候燃放、在什么地方燃放、燃放时有何责任人等,都得用规则的形式确定下来。要禁止“高楼型”燃放模式,在制度中规定出“高楼型”燃放模式的奖惩规则,必须以重拳出击,打破陈旧的观念,倡导并引导市民、居民下楼放炮,号召全民以文明的形式庆祝节日。

  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倡导“少响多礼”风俗习惯。传统的节日,以行礼为重,更注重感受人文内涵。燃放烟花爆竹只是一种表面的形式,弘扬传统文化,我们更应该注重内涵,不要流于形式。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更应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不合格、不规范的烟花爆竹销售部门,应该进行整顿休整。宣传部门要倡导“少响多礼”的风俗习惯,把礼仪内涵放在首位,把礼仪内涵宣传到居民心中去,更要给烟花爆竹市场的销售者讲清楚说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

  移风易俗成就文明风尚,立言立行本是全民义务。新时代新环境,全民应当以新的风貌过好节日,在风俗的基础上做一些与时俱进的改动,让全民文化素养在日常中有所提升。燃放烟花爆竹,不再需要楼有多高,更需要内涵和低调,让自己心安,让路人放心,让社会文明。(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笑三少)

(责任编辑: 何 红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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