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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民行为 共创文明城市
发表时间:2020-08-14 来源: 福州文明网

  市民是一个城市的文化名片代表之一,市民素质的高低,也体现了该城市的文明素质。对于文明城市创建来说,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是非常有必要的。“创城”就是推动其公民素质涵养的一个重要抓手。

  不文明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利己主义,是自私自利的表现。不文明者为了自己方便而不顾公德良俗,甚至不顾他人的生命安全。网络媒体上经常有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惨案发生的报道。选择了不文明,或许选择的就是危险。由此可见,不文明行为从小处说,毁坏的是个人形象;从大处说,破坏的是城市形象。于公于私,不文明行为都是害人害己的。

  创建文明城市,要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传播文明新风。小事不小,一个不起眼的烟头、一片细小的纸屑也能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极少数人的肆意妄为也会给城市留下伤疤。所以我们要通过持续开展文明建设活动,固化“车让人、人守规”“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倡议行动,大力提倡讲文明树新风。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系列评选活动,扎实推进“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系列教育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城市精神坐标。大力宣传身边“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城市建设中,让全区人民树立主人翁意识,以人人有责的态度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创城是一项长期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有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深化文明建设,才能取得成果,才能让文明之花绽放得更加美丽绚烂。

(责任编辑: 何 红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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