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时节,我们又将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倡导文明祭祀,以健康、文明、绿色、有序的方式过好清明节,构建生态、文明、和谐的鄂尔多斯,是每一个鄂尔多斯市民的责任。在此,市文明委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过一个健康向上的清明节。积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缅怀与追思中增强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做文明有礼的鄂尔多斯人,倡导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以及植树、郊游、放风筝等活动,走进自然,关爱自然,陶冶情操,用健康的方式挖掘清明节内涵。
二、过一个科学文明的清明节。争做“文明使者”,崇尚科学,与时俱进,移风易俗,摒弃鄙俗陋习的祭奠方式,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网上寄语、植树寄哀思、赋诗、写祭文等健康时尚的祭扫方式,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
三、过一个节俭环保的清明节。自觉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和弘扬厚养薄葬的时代理念,坚决抵制丧事活动的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现象,以文明节俭的方式追忆逝者、寄托哀思。自觉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树立文明意识、公德意识,自觉保护城市环境,不在主要街路焚烧冥纸冥币、丢弃用过的祭祀用品,自觉清理焚烧后的纸灰和杂物,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履行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四、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清明节。人人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听从公安、交通、城管和殡仪场馆等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祭扫秩序和焚烧秩序,不违规用火,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进行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活动,合理安排祭扫出行时间,坚持错峰祭扫,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努力构建文明和谐鄂尔多斯作出应有的贡献。
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