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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民警战“疫”一线勇担当
姓名:林万菊
发表时间:2020-03-13 来源: 福州文明网

  

  不一样的岗位,一样的家国情怀。他用激情诠释担当,用忠诚践行使命——守一座城,护一众人。

  林万菊,男,1961年9月生,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四级高级警长。

  2020年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袭武汉并迅速蔓延。年近六旬的龙江所民警林万菊,在接到福清市公安局取消春节休假的通知时,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虽然身体状况较差,日常徒步行走都会因缺氧而大喘气,然而从部队团政治处副主任(正营职)转业的他,时刻牢记“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不顾自己大病初愈,毅然投身疫情防控一线。

  作为三个社区两个村的包片民警,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为了快速摸清、摸准辖区内武汉返融人员、车辆信息,林万菊每天都要深入各个旅馆、村居了解人员进出信息,并借助此前工作记录的暂住人员及上级大数据通报信息,进行逐一核查。短短十余天,林万菊协助街道、村居排查到从疫区返融人员179人、车辆61辆,为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速度”、“力度”到位的他也从未忘记龙江所领导叮嘱的工作要有“温度”。1月28日,林万菊耐心劝服3名武汉来融务工人员前往石竹山庄进行隔离;1月29日,林万菊到观音埔村开展出租房排查工作时,成功劝服1名湖北籍来融人员接受集中住宿观察隔离;1月30日,天宝社区居民俞某,经确定与一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同乘一个航班从武汉返乡,但该居民自恃年轻免疫力强,拒绝接受隔离。林万菊听说后,先后6次上门劝导,对俞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其前往福清市妇幼进行隔离观察。作为一名老战士,林万菊始终秉持军人“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工作作风,有召必返,迎难而上,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前沿。

  随着节后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尽管已经连续工作20余天,但是林万菊依然不虚一事、不落一件。龙江所领导念及林万菊身患糖尿病、高血压,询问他是否需要帮助,他总是摇头拒绝:“老民警要带好头,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这是老民警林万菊的“执拗”,也是他对人民警察这个光荣称号的捍卫。

  为确保复工、战“疫”两手抓、两促进,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近日来,除了旅社、村居卡口人员摸排外,林万菊每天还要深入辖区内闽运公司福清分公司、凯利(深圳)核技术工程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各小区物业公司等企业,做好人员排查、防疫工作检查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员工信息、出入流程、门卫检测、日常防护及消防安全等工作,逐一进行详细检查,为企业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并要求相关企业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按照“三查一问”做好信息登记,同时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等措施,为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做为一名参加工作40年、具有38年党龄的老党员,无论何时何地,也无论是份内事还是份外事,林万菊始终坚定着一个信念,只要对党、对人民、对国家、对社会有利和有用的事,都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去做并做好。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林万菊每天工作都在10个小时以上。即便是这般超负荷的工作,他也从未喊过苦叫过累。因为他深知,他的摸排再细致一分,隐患就减少一分;他的工作再到位一点,疫情传播的可能性就降低一些。他所负责的片区,共有10家旅社,9家足浴店,还有16处棋牌室、老人会、村居文化活动中心、会所(会馆)等人员易聚集场所。自省启动一级响应以来,他每天都需要对这些场所进行检查,劝导关停店面,并耐心向聚集人员分析当前疫情形势,劝说他们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协助辖区三个社区居委会和两个村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作为一名“老战士”,他始终坚守,无愧于军人本色;作为一名“老民警”,他冲锋在前,无愧于警察荣光;作为一名“老党员”,他勇于担当,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抗“疫”路上,他用他的行动,向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获奖情况:

  1985.12 被摩步第91师272团党委授予个人“三等功”;

  1987.07 被陆军第三十一集团军政治部评为“优秀党支部书记”一次;

  1987.12 被摩步第91师272团党委授予个人“三等功”;

  1990.05 被摩步第91师272团党委授予个人“三等功”;

  1991.07 被步兵第二七二团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

  1991.12 被摩步第91师272团党委投予个人“三等功”;

  1992.03 被总政治部保卫部通报表彰为“全军优秀保卫干部”一次;

  1992.07 被陆军第三十一集团军政治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

  1993.10 因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被陆军第三十一集团军政治部评为“优秀干事”一次;

  1994.07 被步兵第九十一师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

  1996.07 被步兵第九十一师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一次;

  1998.01 被摩步第91师272团党委授予个人“三等功”;

  2001.07 被中共江阴镇党委评为“2000 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04.02 被福清市公安局评为“2003年度‘六好民警’”;

  2010年度 被福清市公安局记“个人嘉奖”;

  2011年度 被福清市公安局记“个人嘉奖”;

  2018.04 被中共福清市委评为“福清市2017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

  2019.06 被中共福清市委龙江街道工作委员会评为“2018-201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2020.01 被福清市公安局记“个人嘉奖”;

  2020.02 因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成绩突出,被福清市公安局授予嘉奖一次;

  2020.02 在“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被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通报表扬。

(责任编辑: 何 红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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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