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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炎夏骑摩托打伞现象增多 警方开展专项整治
发表时间:2012-08-17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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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伞者摔下车后身亡;炎炎夏日,骑车打伞在榕城越来越多,警方正在专项整治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17日讯(记者 张伟 实习生 张燕 通讯员 仓交巡)这是一对朋友之间的悲剧。甘某出于好心,特地借了一辆电摩想送刘某去办事,刘某看到太阳很毒,好意撑伞想帮甘某遮阴。偏偏一阵风吹来,伞飞了,刘某着急抓伞,一个踉跄摔下了电摩,抢救了半个月,还是不治身亡。

  骑车撑伞,或是坐在车后座撑伞,已经是一再制止的交通违法行为,福州警方近期正在专项整治。但炎炎夏日给这样的危险行为,多了几分“合理性”。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一把伞引发的悲剧背后,究竟有哪些发人深省的地方。

  【事故回放】伞被风吹走人摔下车身亡

  甘某和刘某是四川老乡,一起在福州仓山打工。7月15日上午,刘某要去附近办事,甘某正好闲着没事,出于好心,就提出要送刘某过去。甘某还特地借了一辆电摩,刘某当天正好穿着一条裙子,只能侧坐在后座上。两人经过仓山金工路向阳坊工厂附近时,意外发生了。

  据甘某回忆,当时差不多是11:05,临近中午,天气炎热。刘某撑开一把伞,想给两人遮阴,甘某刚说了一句:“不用撑了。”话没说完,身后一阵尖叫,刘某直接从电摩上摔了下去!

  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事后调看附近探头资料,发现事故发生一刹那,电摩正好驶入探头死角。但是在前一刻,可以清楚地看到刘某的伞的伞骨突然往上掀,然后往后飞了。而据甘某介绍,刘某当时确有去抓那把伞,但是没抓到,身体跟着伞往后倾斜,所以才重心失衡摔下电摩。

  因此警方推断,当时很可能产生了突然横风,才把伞吹掉。至于横风来源,除了自然风,更有可能的是,附近正好有大车驶过,速度还不慢,因此带起运动风,把伞吹飞,殃及刘某。

  【记者实验】

  有风无风打伞都不安全

  打伞骑车究竟有多危险?记者特地做了一个实验。在事发的金工路,记者撑着一把普通太阳伞,站在路边。一辆普通厢式货车以目测60公里的时速,距离记者2米左右,经过该路段。它带起的运动风,直接作用于太阳伞,记者可以感觉明显的“脱手感”。

  随后,记者撑着伞坐上一辆摩托车,以50公里的时速,跟采访车对向行驶。因为伞面本身的阻力,采访车带起的运动风除了带来“脱手感”,还有明显的把记者往后拽的力道。而当记者撑伞骑车时,情况更为严重。因为只能单手握车把,这种往后拽的力道,让记者重心失衡,单手已经无法稳住车头,最后摔了。

  记者从仓山警方获悉,此前就曾发生过市民撑着伞,刮到了货车的后视镜,整个伞被撕裂了不说,人也连带着摔了出去,还好货车刹车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大伟说案】电动车“骑坐打伞”要参考摩托车法条

  事实上,法律早已对“骑车打伞”有所约束,《福建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71条第5款专门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处以警告,或200元罚款。此前,福州警方就以此条款,集中整治摩托车加装专用伞。那种专用伞前大后小呈飞翼状,面积是普通太阳伞的两倍左右,一旦遇到横风或者运动风,产生的阻力更大。更关键的是,这种专用伞往往用镀锌管焊接在摩托车上,一旦被风吹倒,连“脱手飞走”的机会都没有,整辆车只能跟着摔倒。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骑坐打伞”也蔓延到电动车领域。仓山交巡警大队案调中队中队长陈文立介绍,鉴于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目前法律对电动车撑伞和乘坐未作明确规定。但作为跟摩托车一样的“肉包铁”,市民在使用电动车时也要遵循“正向骑坐”,不要去焊接太阳伞,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电动车带人要不得

  《福州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坐椅。

  这主要是考虑到,电动车的制动性能远远不及汽车和摩托车,一旦负重太大,发生意外时,更难刹住车。而事实上,我们经常看到,不少市民经常拿电动车当“情侣车”或者“兄弟车”来秀甜蜜,就怕一时不慎,甜蜜瞬间变惨剧!

(责任编辑: 陈 乙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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