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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整治公务车交通违法 杜绝特权霸王行为
发表时间:2012-08-13 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为配合福州市新一轮城区交通文明宣传和交通秩序整治,近日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全市公务用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会议,要求驾驶人增强文明行车意识,强化责任追究,杜绝“特权车”“霸王车”现象。
会议重申,对公务车交通违法情况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整治期间,同一单位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年均每辆达2起,或同一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年累计达5起的,对该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交通告诫;同一单位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年均每辆超过3起(含3起),或同一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年累计超过10起(含10起)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交通告诫。凡因上述情况被告诫的,该单位两年内不得购置新车,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驾驶员(含合同工)交通违法行为年累计达5起的,由用人单位给予解聘处理,并追究车辆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下阶段,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分期分批对市直机关公务车驾驶员进行专题轮训,并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文明行车和遵守交规情况将予以细化量化考评,结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绩效管理先进单位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