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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10 来源: 福州文明网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委文明办,高新区管委会党群部:

  根据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五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市星级志愿者评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四星级志愿者

  1. 已经县(市)区委文明办、市直机关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等评定的三星级志愿者。

  2. 长期在福州区域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截至2021年8月30日,在“志愿福州”(https://fjfz.zhiyuanyun.com/)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注册时间原则上满半年以上且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000小时以上。

  3.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且知名度较高、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受过有关单位命名表彰的志愿者,优先考虑。

  4. 已经认定过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的不再参加评定。

  (二)五星级志愿者

  1. 已经市委文明办评定的四星级志愿者。

  2.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500小时以上(截至2021年8月30日)。

  3.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有较高的知名度,信誉好,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受过设区市级以上有关单位命名表彰的志愿者可优先推荐。

  5.已经认定过五星级志愿者的不再参加认定。

  二、评定程序

  1.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自愿填写《福州市四星级志愿者申请评定表》、《五星级志愿者评定申请表》(表格样式见附件1、附件2,电子文档可登录“福州文明网”下载),向登记注册的服务区域所在县(市)区委文明办或市直机关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等提出申请。

  2.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和市直机关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等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对所受理的申请评定人选进行审核后,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样本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委文明办。

  3. 审核公示。市委文明办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推荐评定名单汇总审核后,对拟推荐和认定的对象在有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反馈意见。

  4. 评定发证。根据审核和公示情况确定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名单,并颁发四星级志愿者评定证书。五星级志愿者推荐名单提交省委文明办评审。

  三、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切实将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情况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1. 要本着“面向基层、突出一线”的原则,择优推荐长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志愿者。

  2. 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以“志愿福州”或“志愿中国”等省委文明办认可的志愿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为推荐依据。一旦发现申请评定的志愿者有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其评定资格。

  3. 要本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星级志愿者评定对象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典型性。

  4. 要每年适时开展一、二、三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

  四、有关事项

  1. 根据省委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每批次评定数量要适当控制,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推荐评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附件3所分配的名额。

  2. 请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和市直机关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等市直有关部门,于2021年9月28日之前将推荐评定申请表及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市委文明办志愿服务处。联系人:林丽清 83323906、18106033983,邮箱:fzwmbzyc@126.com

  附件:1. 四星级志愿者申请评定表

  2. 五星级志愿者评定申请表

  3. 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 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评定对象审核意见(样本)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21年9月9日

  【点击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推荐评定工作的附件.doc

  

(责任编辑: 陈 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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